學生團體若在校園舉辦電影欣賞、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且有進行「售票」行為者,請務必記得「至少一個月前」提出下列申請事項,如下: 1.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提出「免徵娛樂稅」申請。 2.向文化局提出「減免營業稅」申請。